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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的小弗蘭克‧艾普森發明了什麼?
冰棒是一種以液體或奶油為基礎的冷凍甜點,通常插在一根棍子上。
在加拿大和美國,冰棒也被稱為Popsicle。
早在1872年,兩位名為羅斯和羅賓斯的商人就開始販售一種名為Hokey-Pokey的水果冷凍甜點。
加州奧克蘭的弗朗西斯·威廉·“弗蘭克”·埃普森在1923年申請了“棍子上的冰”的專利,使冰棒廣為人知。
艾普森聲稱,他在1905年11歲時首次創造了冰棒。當時,他不小心將一杯混合了檸檬汽水粉和水的飲料連同攪拌棒一起留在了寒冷的夜晚的門廊上,這個故事至今仍印在Popsicle冰棒的包裝盒上。
埃普森住在奧克蘭,曾是一名檸檬水銷售員。
1922年,埃普森在奧克蘭的房地產公司Realty Syndicate Company工作時,在一次消防員舞會上推出了Popsicle。產品迅速流行;1923年,29歲的埃普森獲得了“Epsicle”冰棒的專利,並在1924年為所有帶手柄的冷凍甜點或冰棒申請了專利。他在海王星海灘遊樂園正式推出了七種水果口味的Epsicle,作為“冷凍棒棒糖”或“棍子上的飲料”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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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wikiped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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