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用布將女性的雙腳緊緊纏裹的習俗叫什麼?
纏足,又稱裹腳、纏小腳、裹小腳、縛跤(閩南)、扎腳(廣東),是中國古代漢族人女性的一種陋習。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纏足開始的時間有夏禹、商代、春秋戰國、隋、五代、宋等多種說法。學者高洪興專業著作《纏足史》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清時期纏足進入鼎盛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讚美女性腳美的名詞。而四寸之內被稱為“銀蓮”,大於四寸者則稱為“鐵蓮”,可見崇尚小腳的程度。纏足對婦女們最直接的影響是使她們的小腳腳趾畸形。在西部,婦女們的腳都裹得像蹄子一樣小;北方的勞動婦女因為腳下站不穩,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勞作。
清末民初時期,社會普遍認為纏足是陋習。清廷和民國政府亦主張廢除此習俗,但纏足直到民國30年後才徹底消失。
更多信息:
zh.m.wikipedia.org
廣告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