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他命最早由誰先提出的?
維生素(Vitamin)這個詞是波蘭化學家卡西米爾·馮克於1912年最先提出的,是由拉丁文的生命(Vita)和氨(-amine )拼寫而得,因為他當時發現維生素中含有氮,認為很可能屬於胺類,並推測自然界中存在維持生命與健康所需的胺(後來證明並非如此)。1920年,英國化學家傑克·德拉蒙德(Jack Drummond)提出既然不能證明是胺,則應將最後一個字母e 去掉以符合命名規範,而且後綴-in 正好可以指成分不明的中性物質。從此Vitamin 一詞一直沿用下來。
在中文,曾經翻為威達敏(陳宰均譯)、維生素(高似蘭譯)、生活素及維他命(音譯)。維生素有「維持生命的營養素」的意思;而維他命被人解釋為「唯有它才可以保命」。當維生素缺乏時,會出現缺乏症候群,一旦補充該維生素則可解除。一般維生素的需要量皆甚少,多吃無益。當過量攝入,則有中毒的疑慮,尤其是脂溶性維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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