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駝對貝都因人至為重要,故貝度因人又喜歡自稱駝民。 “沒有駱駝,就不能設想沙漠可以居住的地方。游牧人的營養、運輸、貿易無一不依靠駱駝。新娘的彩禮、兇手的贖罪金、賭博者的賭注、酋長的財富都是以駱駝為計算單位。駝乳可解渴,駝肉可以充飢,駝皮可以做衣服,駝毛可以做帳篷,駝糞可以做燃料,駝尿可以當生髮油。”堅忍不拔、吃苦耐勞、熱情好客、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是貝都因人的個性特徵。為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他們寧願過艱苦的游牧生活,也不肯過定居的城市生活。他們不承認部落傳統以外的任何法律,除了本部落的酋長外,不服從任何政權,不承認任何政治制度,沒有紀律秩序和權威的概念,也沒有定居社會所具有的政治組織。他們遵循前人的習慣,受部落慣例的節制只要公意認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他們所處的社會被稱為“沒有政府的社會”有血緣關係的氏族是其社會基礎。憑著血緣關係,他們把家庭結合成氏族;把氏族結合成部落。為了加強勢力的需要,又把部落聯合起來成為部落聯盟。在貝都因社會裡,女子負責砍柴、打水、擠奶等家庭勞動,地位低下活埋女嬰的現像比較普遍。在婚姻方面,唯重血緣關係,近親繁殖,相沿成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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