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是來自哪項運動?
帽子戲法(英語:hat-trick)這個詞語的本意來自馬戲團的雜技演員,因要同時耍弄三頂帽子,交叉、輪流、滾動式的戴在頭上,後來常被用在體育比賽中,指在一場運動賽事中,連續三次建立功績,或完成次數為三的其他任務。例如在足球或冰球賽事中,一名球員獲得三次入球;或是在板球賽事中,一名投球手連續三次投中三柱門而將對方球員淘汰出局。
「帽子戲法」一詞源於英國的板球運動。1858年,在英格蘭傑佛瑞爾德海德公園球場舉行的一場全英11人隊與哈蘭姆隊的板球比賽裡,全英11人隊的投球手赫斯費爾德·哈門·史帝文生連續三次投中三柱門而淘汰對方三名球員,獲得一頂「帽子」的獎賞。1865年,路易斯·卡羅出版《愛麗絲夢遊仙境》,其中的第七章:瘋狂下午茶出現一位瘋帽匠,能以帽子變出各種把戲。1878年,「帽子戲法」(hat-trick)一詞正式出現在印刷文件上。後來「帽子戲法」被引用到足球中,其含意就是「在一場比賽中,一名球員射入三個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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