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頭台(Guillotine)為一種執行死刑之器具,用以將犯人的頭斬去。在法國廢除死刑前,以斷頭台斬首是該國執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

1789年,法國大革命開始,國會開始研究新的刑法。當時其中一位本職是醫生的議員吉約坦(Joseph-Ignace Guillotin)提出六點有關建議,認為死刑應以快速及人道的方式執行,而且應對所有人施同一刑罰以提倡平等。他的選擇是斬首。值得留意的是,吉約坦本人是反對死刑的。 1791年,法國國會通過以斬首作為唯一合法的死刑執行方式。 1792年,由吉約坦參與設計的新型斷頭台正式面世,並以他的姓氏命名。

1792年4月25日,經過改進的斷頭台正式啟用。然而極具諷刺意味的是,親自過問、參與了斷頭台改進工作的路易十六,後來竟也成為走上斷頭台的人,最後他以通敵叛國的罪名被處死,於1793年1月被送上斷頭台。法國大革命中雅各賓派的著名領導人羅伯斯庇爾、丹東等,也由於嚴酷的政治鬥爭被推上了斷頭台。據統計,斷頭台從誕生之日起到它“光榮退役”,歷時約200年。 1981年,法國總統密特朗宣布取消死刑,斷頭台從此完成了其歷史使命,被送進了歷史博物館。

吉約坦在1814年因肩膀生疽而過世,享年77歲,非如傳說中的死在源於其姓氏的斷頭台。他的後人更改了自己的姓氏,以免和斷頭台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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