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鐘,中國民間廣泛流傳的一種禁忌,緣在中國多種方言中“送鐘”與“送終”諧音,使得贈送時鐘這種行為被視為大不吉利。

送鐘是中國民間一種廣泛流行的禁忌。 “送鐘”二字原是指送贈計時鐘,但在多種中國方言中這亦是“送終”的諧音,被視為大不吉利之意。所謂送終,是指父母或親長臨終前服侍於旁,亦指營辦父母或親長喪事。

為免犯諱,中國多個地方仍會避免向他人送贈時鐘;在吉林有家庭亦試圖阻止姓“宋”和姓“鐘”的子女結婚,避免“宋鐘聯婚”的字眼在婚宴上出現。

在香港,由於“送鐘(zung1)”與“送終(zung1)”在廣東話中是同音字,這種禁忌在香港各年齡層仍十分普遍,一般情況可寧會送贈手錶,亦避免送鐘。如果收禮一方希望收到時鐘作為禮物,送禮人或會要求對方付一個低廉的價錢,買走這份禮物,藉此避開“送鐘”的說法。

此外,台灣、新加坡都有類似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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