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新聞,或黃色新聞學,是新聞報導和媒體編輯的一種取向。得名源於19-20世紀之交紐約漫畫專欄《霍根小巷》中的主人公“黃孩子”所引發的漫畫專欄爭奪戰(普利策與赫斯特之爭)。這裡的“黃色”,並不等於色情。在理論上,以煽情主義(sensationalism)新聞為基礎;在操作層面上,注重犯罪、醜聞、流言蜚語、災異、性等問題的報導,採取種種手段以達到迅速吸引讀者註意,同時策動社會運動。

使用大字號煽動性標題

對不甚重要的新聞加以渲染、誇張

捏造訪談記錄和新聞報導,採用易於引起歧義的標題和版式

大量採用未經授權或真實性可疑的圖片

報導內容流於膚淺

標榜同情“受壓迫者”,煽動社會運動,或妖魔化某特定族群、團體及次文化,指責他們為某些事件或社會問題的根源,掀起道德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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