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5:3;自上而下由黑、紅、金三個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相連而成。

德國三色旗的來歷最早可追溯到一世紀的古羅馬帝國。 1918年,德意志帝國垮台後,魏瑪共和國也採用三色旗為國旗。 1949年9月,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立,依然採用魏瑪共和國時期的三色旗;同年10月成立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也採用三色旗,只是在旗面正中加了包括錘子、量規、麥穗等國徽圖案,以示區別。 1990年10月3日,統一後的德國仍沿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旗。德國國旗黑、紅、金3種顏色長久以來象徵的是泛日耳曼民族爭取統一、獨立、主權的雄心。其中黑色代表嚴謹肅穆;紅色象徵燃燒的火焰,激發人民憧憬自由的熱情;金色象徵真理的光輝,決不會被歷史的泥沙掩埋。

德國三色國旗可在機場、賓館、宴會廳和其他場合懸掛。德國聯邦政府機構和德國駐外使館等懸掛帶有黑鷹圖案的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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