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王國或稱尼德蘭王國(荷蘭語:關於這個音頻文件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幫助·信息,荷蘭語讀音:[ˈkoːnɪŋkrɛik dɛr ˈneːdərlɑndə(n)];帕皮阿門托語:Reino Hulandes),簡稱荷蘭、尼德蘭(Netherlands)[a],是由荷蘭(為了與荷蘭王國區分又稱為“荷蘭本土”)、阿魯巴、庫拉索和荷屬聖馬丁4個構成國組成的君主立憲制的複合國(聯合王國),是一個以荷蘭本土為核心的主權國家。荷蘭王國政府的權力僅限於國防、外交、國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權力以外,各構成國皆有完全的自主權和自治權。

荷蘭的正式國名,為荷蘭語: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中文所稱的荷蘭(荷蘭語:Holland),嚴格來說,是指尼德蘭王國中一個地區的名稱,也就是北荷蘭省與南荷蘭省兩地的合稱。在七省聯合王國時代,荷蘭是其中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的地區,因此被用來轉喻代指荷蘭王國整體。這是一個常見的俗稱,可用於非正式場合中,但在其國內不一定被廣為接受,特別是對來自其他省份的居民來說,使用荷蘭來稱呼他們的國家,並不禮貌。在正式場合中,則使用其正式國名“Nederlan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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