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神學中,受難(英語:the Passion,源自古希臘語:πάσχειν,paschein,字面意義為“承受苦難”),特指耶穌生前的最後一段時期,他造訪耶路撒冷,在街道遊行,最後晚餐,最終在耶路撒冷被逮捕,判罪,走上苦路,在十字架上被處死。

耶穌在死亡前承受的各種痛苦,成為基督教神學的中心教義之一,以聖週來紀念耶穌受難。甚至回教的《可蘭經》中也提到了耶穌受難。

基督教認為救贖就是從罪的束縛中解脫,從而與上帝一起獲得永生。基督徒認為他們信仰的核心,即是救恩,即由上帝賜予的救贖。在基督信仰裡要相信耶穌才能得到救贖(見約翰福音3章16-18節),因為人靠自己不能解救自己,卻只靠著相信耶穌的受難來贖罪,從而重新認識神,信靠神才,才會靈魂得救。在基督教神學上,把對救贖的研究稱為基督教救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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