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標誌性的武器叫什麼?
湯普森衝鋒槍(英語:Thompson Submachine Gun),是美軍在二戰中最著名的衝鋒槍,由約翰·T·湯普森(英語:John T. Thompson)(John T. Thompson)在1910年代末期設計,並由美國的自動軍械公司(英語:Auto-Ordnance Company)(Auto-Ordnance Company)生產。除了在戰爭中使用外,湯普森衝鋒槍也是當時美國警察與罪犯非常愛用的武器款式。在禁酒令時代以芝加哥黑幫為主的犯罪集團曾利用這款衝鋒槍造成許多傷亡,而使得它獲得湯米衝鋒槍(Tommy Gun)、芝加哥打字機(Chicago Typewriter)、芝加哥小提琴(Chicago Violin)或芝加哥鋼琴( Chicago Piano)等渾名。
由於曾被美國黑手黨及二戰盟軍使用的關係,湯普森成為了現在收藏家尋找的珍品,一把可正常運作的M1928原型售價為20,000美元以上,而自動軍械公司及Kahr Firearms現在仍有發售半自動版本。自動軍械公司、薩維奇武器、及柯爾特共製造了約1,700,000把,當中1,387,134把被簡化成M1及M1A1以適合二戰的生產標準(移除延遲閉鎖系統及潤滑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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