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場的場量子被稱為什麼?
光量子,簡稱光子(photon),是傳遞電磁相互作用的基本粒子,是一種規範玻色子,在1905年由愛因斯坦提出,1926年由美國物理化學家吉爾伯特·路易斯正式命名。
光子是傳遞電磁相互作用的基本粒子,是一種規範玻色子。光子是電磁輻射的載體,而在量子場論中光子被認為是電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與大多數基本粒子相比,光子的靜止質量為零,這意味著其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是光速。與其他量子一樣,光子具有波粒二象性:光子能夠表現出經典波的折射、干涉、衍射等性質;而光子的粒子性可由光電效應證明。光子只能傳遞量子化的能量,是點陣粒子,是圈量子粒子的質能相態。
在電磁學裡,電磁場(electromagnetic field)是一種由帶電物體產生的一種物理場。處於電磁場的帶電物體會感受到電磁場的作用力。電磁場與帶電物體 (電荷或電流)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用麥克斯韋方程和洛倫茲力定律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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