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顧名思義,可由火花、火焰等引起劇烈燃燒的藥劑。據《范子葉然》的記載,春秋時代中國就已經用於民間民生應用。

火藥是中國四大發明之一。是在適當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能進行迅速而有規律的燃燒,同時生成大量高溫燃氣的物質。在軍事上主要用作槍彈、砲彈的發射藥和火箭、導彈的推進劑及其他驅動裝置的能源,是彈藥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文明史上的一項傑出的成就。火藥是以其殺傷力和震懾力,帶給人類消停戰事、安全防衛的作用,成為了人類文明重要發明之一。

火藥由硫磺、硝石(主要成份為硝酸鉀)、木炭混合而成。早在新石器時代人們在燒製陶器時就認識了木炭,把它當做燃料。硝石和硫磺一度被作為重要的藥材,在漢代的《神農本草經》中,硝石被列為上品中的第六位,認為它能治20多種病。硫磺被列為中品藥的第三位,也能治10多種病。這樣人們對硝石和硫磺的研究就更為重視。雖然人們對硝石、硫磺、木炭的性質有了一定的認識,但是硝石、硫磺、木炭按一定比例放在一起製成火藥還是煉丹家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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