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制(The Metric System)亦稱“米製”、“米突制”。 1858年《中法通商章程》簽定後傳入中國的一種國際度量衡制度。創始於法國。 1795年4月7日法國國會議決頒布米突制條例。 1840年以後採用米突制的國家逐漸增多。 1875年17個國家在巴黎簽訂了米突制公約,於1876年1月1日生效。

歷史學家均承認里昂聖保羅大教堂的主教穆通是公制的創始人。穆通在1670年提出易理解的長度和重量的基本單位,以赤道所圍的地球圓周的一分弧長為基本單位,穆通又將基本單位再加以十等分,而又得更小之基本單位。另外,他又由具單位長的單擺得時間的基本單位。

一世紀之後,1790年法國奧頓主教塔列朗提出有關改革重量和測量方面知識的建議,主張根據每秒擺動一次的擺錘常定為基本單位,獲普遍支持。法國科學學會亦加入此一研究行列,並在同年10月27日和翌年3月19日提出研究報告,除建議採十進位制度外;建議採用從地球赤道到北極點的距離的千萬分之一為單位長度,即為公尺,源於西臘文本為測量之意思。法國科學學會除了未定義時間的基本單位外,質量,長度和體積均可由基單位加以導出。這些早期的研究成果幫助後人建立初步的長度標準。

1795年,法國建立了強制性的新單位,同年亦全國實施公制。繼法國後,在十九世紀半葉前,公制已被意大利,荷蘭及西班牙所使用。 1880年左右,公制被17個國家列為官方制度,1867年,法國所舉辦的國際性商業展覽會更舉辦了一場有關貨幣,重量和測量系統的國際會議。這是第一次有正式會議在推廣公制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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