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澤西州霍普威爾市的威靈頓·提圖斯(Wellington Titus)是擊球籠(擊球練習的擋網)的鼻祖。他是一名房屋搬運工——這是一項非傳統的職業,根據傳說,他在這方面極具天賦!提圖斯還為當地的業餘棒球隊“霍普威爾運動俱樂部”擔任捕手。

和許多球員一樣,提圖斯不喜歡在擊球練習中,尤其是當他是一名接球手時,不得不去追逐那些飛遠的界外球。這導致他在1907年發明了他所謂的“棒球後擋”。

這個裝置,本質上是一個便攜式的擊球籠,很快就有了一批追隨者,而且需求量很大,提圖斯立即申請了專利。

他與A.G.斯伯丁兄弟公司(A.G. Spaulding and Brothers)簽訂了一份合同,在該公司的專利獲得批准之前,就開始大規模地生產他的設備。棒球運動在20世紀初風靡美國,與此同時,他的發明是便攜式的,無論放在哪裡都是固定的,適合在室內和室外使用。擊球籠還有一個優勢,那就是提供了一個至今仍然存在的安全設置——當其他人被關在籠子裡時,偷球變得更加困難。

足球運動員唐納德•卡梅倫•坎寧安(Donald Cameron Cunningham)發明了教練席(也是棒球場邊供球員休息的地方)。

道格·艾利森(Doug Allison)是最早使用棒球手套的球員之一。

亨利·查德威克(Henry Chadwick)編輯了第一本面向公眾銷售的指南,推動了棒球運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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