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設計了噴火戰鬥機?
超級馬林公司的工程師雷金納爾·米契爾於1931年提出224式設計與其他七家英國公司競爭英國皇家空軍提出的F.7/30戰鬥機需求案,競標的結果是空軍選擇了雙翼式設計的鬥牛士戰鬥機作為新的戰鬥機。設計小組接著回頭重起爐灶,米契爾體會到成功的設計必須具備氣動力外型乾淨、採用伸縮式起落架以及出力更大的發動機(224是使用出力600匹馬力的蒼鷹發動機)。 1934年勞斯萊斯公司推出新的P.V.12液冷式發動機,也就是後來著名的梅林發動機,出力預計達到1,000匹馬力以上。 1934年11月,超級馬林的母公司維克斯公司向軍方提出編號300的設計案,軍方對這個設計產生高度興趣,12月1日立刻撥款一萬英鎊以支付原型機的建造,並且賦予F.37/34的設計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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