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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發現了光電效應?
海因里希·魯道夫·赫茲(Heinrich Rudolf Hertz,1857年2月22日-1894年1月1日),德國物理學家,於1888年首先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並對電磁學有很大的貢獻,故頻率的國際單位制單位赫茲以他的名字命名。
光電效應由德國物理學家赫茲於1887年發現,對發展量子理論起了根本性作用,在光的照射下,使物體中的電子脫出的現象叫做光電效應(Photoelectric effect)。光電效應分為光電子發射、光電導效應和光生伏打效應。前一種現象發生在物體表面,又稱外光電效應。後兩種現象發生在物體內部,稱為內光電效應。光電效應裡,電子的射出方向不是完全定向的,只是大部分都垂直於金屬表面射出,與光照方向無關,光是電磁波,但是光是高頻震蕩的正交電磁場,振幅很小,不會對電子射出方向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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