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發明了牛仔褲?
李維.斯特勞斯1847年從德國移民至美國紐約。 1853年,這個做帆布生意的猶太人趁著加州淘金熱前往舊金山。他把一批滯銷的帆布做成幾百條褲子,拿到淘金工地上推銷,想不到竟然大受淘金者們的歡迎。
1855年,斯特勞斯放棄帆布,改用一種結實耐磨的靛藍色粗斜紋布製作工裝褲,並用銅釘加固褲袋和縫合。這種堅固美觀的長褲迅速受到市場的青睞,大批訂貨紛至沓來。斯特勞斯用自己的名字Levil's作為產品品牌,並在舊金山開了第一家店。
1873年,斯特勞斯用撞釘固定縫口的褲子獲得註冊專利。 1890年, Levil's首次將牛仔褲編碼,舉世聞名的501就是它的第一個牛仔褲型號。 1936年起, Levil's開始把有 “LEVI’S”字樣的紅色小旗標縫在後褲袋上,這成了它日後的品牌標記。
1954年,Levi’s牛仔褲皮標停產,開始使用紙標。 1974年,公司開始生產水洗系列牛仔褲,1986年又推出預先磨破穿洞的牛仔褲。
501款型是Levi’s牛仔褲中最經典的,也是歷史最悠久和最暢銷的牛仔褲產品,是收藏者的首選。據說,一條1886年到1902年之間製作的501牛仔褲,在1997年曾經賣到2.5萬美元天價。 501設計簡單,直筒中腰剪裁,鈕扣式設計,臀圍位置不完全貼身,穿在身上寬鬆舒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Levi’s牛仔褲開始在全球流行。 20世紀40年代末,這個品牌的銷售額只有800萬美元,到1978年,銷售額已超過20億美元,其產品線也擴大到牛仔服以外的其他成衣。 1980年,Levi’s銷售了第5億條牛仔褲。
Levi’s作為牛仔褲的“鼻祖”,象徵著美國西部拓荒精神。它歷經一個半世紀的風雨,從美國流行到全世界,並成為全球各地男女老少都能接受的時裝。近20年,生產Levi’s服裝的Levi Strauss公司已經是活躍於世界舞台的跨國大企業。 2001年,Levi’s進入中國大陸,在上海開設了首家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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