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奈史密斯(英語:James Naismith,1861年11月6日-1939年11月28日)是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和第一位倡導在美式足球運動中使用頭盔的人,同時也是召集了五位球員組成一支球隊的首位籃球教練。奈史密斯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阿爾蒙特,是一個1851年到加拿大從事採礦業的蘇格蘭移民家庭之長子。

奈史密斯從一些加拿大兒童用球投入桃子筐在加拿大被稱之為“Duck-on-a-Rock”的遊戲中受到啟發,奈史密斯的籃球遊戲在11月15日初步構思完成,最早的規則沒有運球這一規定,只允許球在球場內傳遞,之後他又編寫了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然延用至今。起初,奈史密斯將兩隻桃籃分別釘在健身房內看台的欄杆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經過百年的改進形成了現今的籃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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