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標誌(Olympic Logo /Symbole Olympique/Olympic Rings)是由皮埃爾·德·顧拜旦先生於1913年構思設計的,是由《奧林匹克憲章》確定的,也被稱為奧運五環標誌,它是世界範圍內最為人們廣泛認知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標誌。它由5個奧林匹克環套接組成,有藍、黃、黑、綠、紅5種顏色。環從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藍、黑、紅環,下面是是黃、綠環。整個造形為一個底部小的規則梯形。

自1920年第七屆安特衛普奧運會起,奧運五環的藍、黃、黑、綠和紅色開始成為五大洲的象徵,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所有國家—一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克大家庭”主題。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解釋,即每一個環的顏色代表一個大洲。黃色代表亞洲,黑色代表非洲,藍色代表歐洲,紅色代表美洲,綠色代表大洋洲。

奧運五環的顏色:藍、黃、黑、綠和紅色開始成為五大洲的象徵,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變化,對奧林匹克標誌的闡釋也出現了變化。根據1991年的最新版的《奧林匹克憲章》“奧林匹克標誌”詞條的附則補充解釋,奧林匹克旗和五環的含義,不僅象徵五大洲的團結,而且強調所有參賽運動員應以公正、坦誠的運動員精神在比賽場上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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